海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来(返)区人员监督举报工作的
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快速追溯排查重点人员,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决定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截至当日的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抵返人员、明知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人员,未按规定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报告的线索;
2.私自接纳、容留从中高风险区等涉疫重点地区来(返)区人员居住且隐瞒不报的线索;
3.在对重点地区来(返)区人员排查中,谎报、瞒报或故意隐匿重点地区行程的线索;
4.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人员的线索;
5.未设置预检分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的线索。
二、奖励标准
1.以上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视情况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奖励。
2.同一线索涉及多人报告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一例举报线索奖励。
3.区防疫办将对线索举报人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4.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热线
海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2915697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直至本轮疫情结束。本通告解释权归海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海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