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闫妍 通讯员 聂建宾)日前,我市印发《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唐政字〔2022〕92号)》,公布了25件政府规章继续实施,1件政府规章拟废止,4件政府规章拟修订;6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实施,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拟修改。
市司法局自今年6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该局专门下发了清理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依据、清理职责、处理方式等事项。清理工作采取部门初审和市司法局集中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职能调整、设定依据立改废等情况对本部门起草和实施的文件提出意见,市司法局结合部门意见和集中审核情况对存在上位法已调整、阶段性任务已完成或与当前形势不符等问题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实施、拟废止或拟修改的意见。本次清理共梳理近千件市政府文件,经逐部门逐文件一一核对、协商、会签,清理结果及时报市政府审定后并向社会发布,确保了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